長期被圖像制約、被時間趨趕的現代人,對文字的接受度真是一代不如一代,即便閱讀能力很好的人,也不願意把文字當作是接收資訊的優先管道。過去的表達方式:一圖、二表、三文,在數位化的寬頻網路時代下,必需在前面加上個「影片」。
由於現代人不耐於花較長的時間去接受資訊,卻又期待能多方面多元化地接受資訊,於是,影片、圖像……就顯得愈來愈重要。現代人需要顏色的刺激,就像是幫他們劃好重點一般,以方便他們快速吸收資訊。
除非該資訊有專研的必要,否則,現代人通常不願意花超過15分鐘去了解;即使是影片資訊也常常會被搜尋快轉,企圖盡快吸收完畢以再進行下一段資訊的收集。而文字資訊也稍有改變,文章段落要細分,不再是起承轉合四大段,以便於讀者跳過他們認為不重要的段落,此外,結論最好排在第一段,讓讀者能在一開始就決定是否有必要看完它。
相對於團體而言,個人不打算藉著持續性的優異表現,期待那緩慢口碑相傳把自己捧紅,或是砸大把銀兩利用大眾傳播工具來幫自己促銷,因為,每個人手邊都有個廣泛且迅速的傳播媒體--網路--。
這是個搞創意的年代,因為展現個人的平台愈來愈多了,也愈來愈迅速了;個人極有機會在短時間內竄紅,也非常容易在短時間內沒落了。表現自我不見得是高超優異的表現,有噱頭才是重點。爆紅的人也別太高興了,因為下個噱頭馬上就要出現了,當下的閃耀隨即就被下個光茫給蓋過去了。於是,若想持續發光,就得不斷地有噱頭,源源不斷的創意與靈感才能讓人持續走紅。
話說回來,走紅了又如何?當名星、出唱片或是賣簽名照?搞創意終究還是得顧顧肚皮,花那麼功夫造勢,其實只得到所謂的「廣告效應」。趁著自己俱備廣告效果的當下,與其它傳播媒體來個相互利用;他利用你的噱頭賺錢,而你從他那兒賺錢,把個人的創意賣給專搞廣告的團體。
古代商人不從事生產卻大賺交易財總是讓人看不起,其實,他仍是廣告。商人傳達貨物的訊息並媒介生產者與需求者,他架設好通路系統,安排必要人事以便未來生產方能夠更順利消貨。而現代的貨樣更多元化了,於是,有人專於通路,有人專於廣告,有人專於人事……,每件交易後,其現金流向生產者,而廣告、人事、通路皆從生產方身上分一杯羹。誰賺得多?純看談判技巧與從事者的比例決定。就我看來,通路的門檻最高,人事的門檻最低。
既有的傳統實體通路只會更加壯大,甚至吃下當下的網路通路,畢竟光靠網路仍無法完成現實貨物的流通。至於人事方面,因為這一代的專家生產過盛,於是,對於生產者而言這些便宜的專家用錢買就好了。但是,說到廣告就得回歸到創意層面了,這一代大量生產專家的過程中,並沒有把創意當專業在訓練,而少數經過專業的訓練創意專家,也不保證靈感能在既定的時間內冒出來。於是,對於有創意需求的生產者而言,他極不願意養創意,而較樂於去搜尋創意,一旦找到適合的創意,便把它買下來,甚至偷下來。
創意不能待價而估而且很容易見光死,對於存心偷創意的廠商而言,法律並無法真正保護到創意者本身,若要讓創意更俱價值,就必需把它鑲在技術、硬體或其它附加價值上,好讓別人偷不走。
說了這麼多,並不是傳達要創意年代下搞創意的可悲,相反的,是要讓大家知道,創意更值錢了,因為別人更有機會發現它了,況且,創意無法量產,應該把它視為高單價的商品;老是用創意去幫別人包裝商品,難到就不能用創意幫自己包裝一下嗎?一旦有了新的創意,試著再用創意再包裝一下它吧,這會讓它更值錢。
- Nov 18 Fri 2011 06:57
創意的年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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